各系部、团组织:
2011年,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学院党委、各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扎实工作,勤奋学习,为学院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院共青团事业再上新台阶,学院团委决定,在2012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社团、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文艺体育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广播员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及“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机构健全,集中换届工作规范,团支委全部符合任职资格,支委分工明确,热爱本职工作,富有责任心。
2.严格遵守有关制度,支部组织生活、团员证管理、团员注册、团费收缴、团务记录等工作执行正常。团干、团员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团章》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学院、系的各项活动,体现出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班风、学风端正,互帮互学,遵守纪律,无一团员受纪律处分。
4.建立党章学习小组,“推优入党”工作有成效。
5.支部团员青年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含社会实践活动)。6.团支部标兵应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并能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起
到模范作用。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团各项精神,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自觉服从、服务于学院工作的中心任务。
2.团的业务知识丰富,能将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能创新性地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3.能正确领会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意图,并将团的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卓有成效地、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在开展各项工作时,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并积极研究新情况,实施新举措,总结新经验,探索共青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
4.能经常深入同学中间,了解广大团员大学生的需求,工作作风过硬、正派民主,工作认真务实、以身作则,富有开拓精神,能代表和维护广大团员青年的利益。
5.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年度无补考科目。
6.遵守校规校纪,未受任何处分。
7.大学在校期间曾任或现任团干部。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积极参加团的各种活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遵守团的纪律,积极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团结同学,反映同学呼声。
4.立足本职、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投身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在学习、工作及其它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无补考科目。
6.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处分。
(四)优秀社团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学校党、团组织领导下,为繁荣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成长成才、促进学校改革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
3.坚持定期开展活动,工作有特色,表现突出,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4.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在学院团委注册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
(五)社团活动积极份子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完成学生社团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2.认真遵守学生社团协会章程。
3.热爱社团,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各项社团协会活动。
4.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参与各项例会,维护社团利益的社团会员。
(六)文艺体育积极分子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无任何违纪行为。
3.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并能大胆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4.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各项文艺体育活动,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每学年必须至少参加一次院级以上文艺竞赛、体育比赛或演出者,才有评选资格。
(七)优秀青年志愿者
1.我院注册青年志愿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积极主动参加各项志愿活动,并有参加过梧州市重大志愿活动经历。
(八)优秀广播员
1.我院广播站成员,认真对待广播站工作,工作积极主动,顾全大局,普通话水平较高,播音效果好,工作成效显著
2.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广播节目质量不断提高,所负责或参与的广播节目深受师生欢迎。
3.按时完成播音任务,未出现过重大播音事故。
三、评选办法
1.学院团委将组建由院团委委员、辅导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各项评优项目进行评审。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团委将将对评审小组评出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予以表彰。
3.“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并符合可向团委申报,学院团委将对评审小组评出的4个“五四红旗团支部” 予以表彰。
4.“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由学生本人申请,团支部评议,辅导员、系部提出推荐意见。
5.“优秀社团”以社团的名意向团委提出申请,学院团委评议。
6.“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由各社团会员向社团提出申请,社团提出推荐意见,学院团委进行评议。
7.“文艺体育积极分子”由学生会文艺部、体育部、宣传部成员进行评议。
8.“优秀青年志愿者”由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进行申报,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评议。
四、工作要求
1.评选前,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发动工作,要使广大团员干部和团员青年认识到评比表彰是加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团支部要在评比中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抓紧抓好。
2.主动争取党组织对评选活动的领导和支持,通过这项活动,评出干劲,评出团结,真正把评选工作作为今后工作的动力。
3.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所规定的条件评选,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审核,切忌降低条件应付名额凑数。如违反评选程序,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并使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惩处。
4.各评议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及比例推荐评选的个人及集体,填写好相关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报学院团委组织部。
5.申报评选项目为集体的需上交1500字左右书面申报材料并填写申报表;申报项目为优秀团干的需上交1200字左右书面申报材料并填写申报表;申报其它项目的个人需填写申报表。
6.推荐表到院网站下载。联系人:银老师18977498056
7.电子材料直接发送到学院团委邮箱wzytw001@163.com,书面材料、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份,于4月25日前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
附件:
1.梧州职业学院201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2.梧州职业学院201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梧州职业学院2011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梧州职业学院201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梧州职业学院2011年度优秀社团申报表
6.梧州职业学院2011年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7.梧州职业学院2011年度文艺体育积极分子申报表
8.梧州职业学院2011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9.梧州职业学院2011年度优秀广播员申报表
共青团梧州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有关奖项名额分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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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名称
|
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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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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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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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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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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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红旗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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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年级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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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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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青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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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每班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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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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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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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0人以下1人,10—39人2人,40人以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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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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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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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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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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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
10(全院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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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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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年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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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青协)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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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体育积极分子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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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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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广播员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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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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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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