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广西鑫烨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天郎荟商贸有限公司、广西瑞教科技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在我校《二职中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实训设备购置项目》校内询价开标过程中,现场发现应标的三家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存在文本特征异常一致的情况。经复核,应标的广西鑫烨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天郎荟商贸有限公司、广西瑞教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存在围标问题,严重扰乱我校采购项目的进行。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以及梧州职业学院校内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取消以上公司在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列入我校不良供应商记录名单,禁止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参与我校采购活动2年(自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8年7月20日止)。
3、将该公司的行为在梧州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中予以公示。
四、补充事宜:
若该公司对处理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梧州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
梧州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