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策扬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灿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在我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采购学生宿舍智能电表系统维护项目》校内询价开标过程中,现场发现应标的三家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存在文本错误一致的情况。经复核,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策扬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灿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出现文本错误一致,存在围标问题,严重扰乱我校采购项目的进行。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以及梧州职业学院校内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取消以上公司在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列入我校不良供应商记录名单,禁止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参与我校采购活动2年(自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8年7月20日止)。
3、将该公司的行为在梧州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中予以公示。
四、补充事宜:
若该公司对处理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梧州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
梧州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