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教职员工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梧职教工〔2023〕12号)文件精神,党支部于11月20日进行了考核动员,组织学习了有关文件,部署教职工进行自评,并于11月21日召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教师2023年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评议,确定了评定等次,拟呈报学院党委。现将评议结果予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止,公示期间,群众如有异议,请向乡村产业振兴学院党支部署名反映。
监督电话:0774-3858153
乡村产业振兴学院党支部
2023年 11月21日
附件:
乡村产业振兴学院2023年教师师德师风评议结果
优秀 |
黄海连、黄自德、刘丽明 |
合格 |
李伟明、吴锐军、霍思明、张丽华、潘剑扬、徐 睿、苏 甦、岑中照、袁清泉、刘志应、李 连、谭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