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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2日 00:00  作者:  资料来源:党委宣传部

    5月9 日,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党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学院党委书记张凌贞、学院顾问韦民分别在会上做学习辅导。
    在学习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时,张凌贞就修订的原因、背景和意义进行了说明,对《条例》修订前和修订后进行了对比解读,着重介绍修订后《条例》的显著特点。张凌贞说介绍说,修订后的《条例》突出强调了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了好干部的标准,在改进完善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面有了一系列新举措和新规定,特别对破格提拔进行了严格规范,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严格以《条例》来规范学院和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韦民在做学习辅导时候指出,“为民务实清廉”是中国共产党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为民”是群众路线的根本宗旨,就是要使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民,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在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务实”是群众路线的本质特征,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最好体现,实质上就是要实事求是。“清廉”是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我们要牢牢把握“为民”这一根本,紧紧抓住“务实”这一关键,自觉坚守“清廉”这一本色,走好群众路线,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保持和凸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学院党委委员、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

 

张凌贞书记做学习辅导

 

韦民顾问做学习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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