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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院教师向全国模范教师彭世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张伟学习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2日 00:00  作者:  资料来源:教学科研处

各系部:
    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追授彭世彰同志“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张伟同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敬业精神。
    彭世彰、张伟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出佳绩,为教育事业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事迹感人。自治区教育厅号召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向彭世彰、张伟同志学习活动。全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坚韧执着、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精益求精、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学习他们履职尽责、关爱师生、不图名利的高尚师德的精神,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把关爱教师、关爱学生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毕生追求;学习他们严于律己、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甘于清贫,不计私利,一心为公的精神,在为教育事业做奉献的实际行动中实现人生价值。
    目前我院处于迎评建设的关键时期,师德师风建设关系到全院评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院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彭世彰、张伟同志的先进事迹和敬业精神,边学习边反思,将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规范要求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争做优秀的人民教师以及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请各系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本系部教师开展学习活动,并于6月5日前将学习活动情况汇报交到教学科研处(邮箱:wzyjwc001@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向全国模范教师彭世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张伟学习活动的通知(桂教师范〔2014〕21号)

 


教学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点击下载:附件:桂教师范〔201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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