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7-10

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480分,文史类530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320分,文史类380分。

三、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180分。

四、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术科):237分/80分。

高职高专(文化/术科):160分/60分。

五、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208分;艺术文类:247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126分;艺术文类:126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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