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作者: 时间:2013-06-25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10 分,文史类 541 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13 分,文史类 467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310 分,文史类 395 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 200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本科(文化 / 术科): 259 分 /84 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 / 术科): 221 分 /72 分。

高职高专(文化 / 术科): 169 分 /60 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 268 分;艺术文类: 304 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 202 分;艺术文类: 257 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 140 分;艺术文类: 1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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