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营造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4月20日下午,学院党委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传达梧州市纪委编写下发的《容错纠错政策文件和典型案例汇编》等文件精神,学院党委全体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赖浪涛同志组织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了容错纠错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适用条件、免责减责等内容,通过运用真实存在的容错纠错典型案例的学习,帮助大家更加深入理解容错纠错实施办法。
为推动学院(中心)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解放思想、担当实干,学院还出台了《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创新争先容错纠错暂行办法》,进一步营造履职尽责、勇于创新、撸袖实干的良好环境,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想为、敢为、勤为、善为。该办法明确了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学校转型发展过程中可以容错的九种情形,将容错纠错同明知故犯、我行我素、谋取私利等三种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在一定范围内,宽容失败、允许试错,鼓励干事创业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全身心投入到学院(中心)改革建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