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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精彩“庭审”搬进课堂--我院开展“模拟法庭”思政观摩教学课小记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00:00  作者:  资料来源:公共基础部

    庄严的法庭内,审判长身穿法袍端坐堂前,神情肃穆,不时庄严发问;公诉员正气凛然慷慨陈词,义正词严掷地有声;辩护人则时而侧耳谛听,时而口若悬河;书记员手握钢笔,笔走如飞;被告人则满脸愧疚,悔之莫及……这一幕幕鲜活的庭审情景不是发生在法院里,而是发生在课堂上。自然,这个“法庭”并非真正的法庭,只是“模拟法庭”——这是我院首次举行的“模拟法庭”观摩教学课活动的情景。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向是高校学生的必修课,但传统的满堂灌方式显然调动不了学生们的兴趣。如何化抽象为形象,改变传统古板的说教形式,将课程变得活泼生动,从而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这是我院思想政治理论研究室和公共基础部的思政教师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为此,他们大胆尝试,进行一系列教学形式的改革和创新,积极探索适合高职学生实际的教学模式。其中一个重要举措是邀请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民进梧州市委会等部门,把“模拟法庭”搬进了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普法教学。
    3月14日上午10时,我院2011级汽修班、汽车营销班、物流班、宝石班的学生们早早来到综合教学楼101教室,参加以普法为主题的“模拟法庭”的观摩课。其时,教室里多了一群特殊的客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梧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梧州市律师协会的律师和民进梧州市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他们组成了技术支援队,指导开展“模拟法庭”,对“模拟法庭”里的“演员”角色进行点评,并宣讲法律知识。
    “模拟法庭”模拟了法院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全过程。“模拟法庭”里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均由学生扮演。随着“法官”宣布“法庭”纪律,“模拟法庭”开庭了。“审判长”首先核实被告身份,然后由“公诉人”宣读公诉书,其后,“审判长”出示调查证据,征询被告人意见,再由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当这些法院里常见的庭审程序被“移植”到课堂里的时候,学生们的情绪马上被调动了起来。在“模拟法庭”开庭的四十多分钟里,学生们的眼光始终被台上的表演紧紧地吸引着,专注的神情就像在看一出精彩的电影。课堂上以往沉闷的气氛被一扫而光。
    “模拟法庭”的出色表现赢得了真正的法官——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谭巧华的赞赏。她在“庭审”结束后对演员们的表现进行了点评。她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基层法庭的机构设置、审案程序等法律知识,还结合多年庭审的经验,就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常见形式、特点进行了分析。谭法官通过分发普法卡片、开展趣味小游戏,用形象精炼的语言告诫学生多与长辈沟通,远离危险场所,远离毒品,避免走上犯罪道路。
    这次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观摩教学课让同学们印象深刻,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这次教改新尝试所取得的教育效果也让老师们深感振奋。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教学课由学院宣传部部长、思想政治理论研究室主任、公共基础部主任李雪莲主持。该活动得到了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副院长皮志明亲临现场观摩。

 

“模拟法庭”现场(一)

 

“模拟法庭”现场(二)

 

市中级人民法院谭巧华法官在作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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