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2022-2023-2学期至2025-2026-2学期教材定点供应服务商招标项目(YCJS2022-C3-008-WZ)更改通知二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2022-2023-2学期至2025-2026-2学期教材定点供应服务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YCJS2022-C3-008-WZ
首次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8日
二、更改信息
1、原第三章评分标准“二、评审标准”A分标价格分内容
价格分:
教材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本项目投标限价优惠折扣率≥18%,投标人优惠折扣率<18%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两课”教材(无折扣)及特殊教材按相关规定结算,不列入优惠折扣率报价及结算范围,其他特殊教材折扣按实际情况结算】。
价格分=某投标人优惠折扣率/所有投标人最高优惠折扣率*分值
现更改为:
价格分:
(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投(竞)标价给予20%的扣除(工程项目为5%),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货物或服务项目评标报价=最终投标报价×(1-20%)。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报价评标时给予前述扣除(已经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的,不再重复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投标人属两种情形或以上的,其只能享受投标价格一次性5%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2)教材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本项目投标限价优惠折扣率≥18%,投标人优惠折扣率<18%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两课”教材(无折扣)及特殊教材按相关规定结算,不列入优惠折扣率报价及结算范围,其他特殊教材折扣按实际情况结算】。
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1-优惠折扣率)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20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某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标报价(1-优惠折扣率)×20分。
(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原第三章评分标准“二、评审标准”B分标价格分内容
价格分:
(1)B分标竞标限价优惠折扣率≥20,投标人优惠下浮比例<20%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两课”教材(无折扣)及特殊教材按相关规定结算,不列入优惠率报价及结算范围,其他特殊教材折扣按实际情况结算)。
(2)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某投标人优惠折扣率/所有投标人最高优惠折扣率*分值(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改为:
(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投(竞)标价给予20%的扣除(工程项目为5%),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货物或服务项目评标报价=最终投标报价×(1-20%)。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报价评标时给予前述扣除(已经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的,不再重复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投标人属两种情形或以上的,其只能享受投标价格一次性5%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2)教材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本项目投标限价优惠折扣率≥20%,投标人优惠折扣率<20%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两课”教材(无折扣)及特殊教材按相关规定结算,不列入优惠折扣率报价及结算范围,其他特殊教材折扣按实际情况结算】。
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1-优惠折扣率)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20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某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标报价(1-优惠折扣率)×20分。
(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原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标报价表A分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优惠率(%)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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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竞标限价优惠下浮比例≥18%,投标人优惠下浮比例<18%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两课”教材(无折扣)及特殊教材按相关规定结算,不列入优惠率报价及结算范围,其他特殊教材折扣按实际情况结算】。 如报价打八折,其报价方式为:A分标: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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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说明: 1、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教材管理软件、教材架、教材加工、教材上架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5)送货上门的费用;6)到学校进行现场验收的费用及其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 2、投标报价应采用折扣率(百分比)形式报价; 3、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教材的实洋价为准,按实洋价付款;实洋价=码洋价×投标折扣率; |
现更改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优惠折扣率(%)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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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竞标限价优惠下浮比例≥18%,投标人优惠下浮比例<18%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两课”教材(无折扣)及特殊教材按相关规定结算,不列入优惠率报价及结算范围,其他特殊教材折扣按实际情况结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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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说明: 1、投标报价(1-优惠折扣率)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教材管理软件、教材架、教材加工、教材上架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5)送货上门的费用;6)到学校进行现场验收的费用及其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 2、投标报价应采用优惠折扣率(百分比)形式报价; 3、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教材的实洋价为准,按实洋价付款;实洋价=码洋价×(1-优惠折扣率) |
4、原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标报价表B分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折扣率(%)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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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标竞标限价优惠折扣率≥20,投标人优惠下浮比例<20%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两课”教材(无折扣)及特殊教材按相关规定结算,不列入优惠率报价及结算范围,其他特殊教材折扣按实际情况结算)。 如报价打八折,其报价方式为:B分标: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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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说明: 1、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教材管理软件、教材架、教材加工、教材上架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5)送货上门的费用;6)到学校进行现场验收的费用及其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 2、投标报价应采用折扣率(百分比)形式报价; 3、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教材的实洋价为准,按实洋价付款;实洋价=码洋价×投标折扣率; |
现更改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优惠折扣率(%)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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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标竞标限价优惠折扣率≥20%,投标人优惠下浮比例<20%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两课”教材(无折扣)及特殊教材按相关规定结算,不列入优惠率报价及结算范围,其他特殊教材折扣按实际情况结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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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说明: 1、投标报价(1-优惠折扣率)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教材管理软件、教材架、教材加工、教材上架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5)送货上门的费用;6)到学校进行现场验收的费用及其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 2、投标报价应采用优惠折扣率(百分比)形式报价; 3、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教材的实洋价为准,按实洋价付款;实洋价=码洋价×(1-优惠折扣率) |
5、原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为:
第二条 合同折扣率(A分标条款)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优惠率(%)为:( );
结算方式:实际书款×(1-成交优惠率%)=实际结算价
第二条 合同折扣率(B分标条款)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折扣率(%)为:( );
结算方式:实际书款×成交折扣率%=实际结算价
现更改为:
第二条 合同优惠折扣率(A分标条款)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优惠折扣率(%)为:( );
结算方式:实际书款×(1-成交优惠折扣率%)=实际结算价
第二条 合同优惠折扣率(B分标条款)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优惠折扣率(%)为:( );
结算方式:实际书款×(1-成交优惠折扣率%)=实际结算价
6、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现更改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余内容不变,更改内容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相应更改。
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