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处、室:
根据教育系统职称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及梧州人事局关于职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现统一办理教职工转正定级、定职手续。
一、 转正定级办理
(一)转正定级范围: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毕业后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办理转正定级。
二、定职办理
(一)定职范围: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二)定职资格及条件
以下学历均经考核合格,并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可直接定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逾期不在办理的不再补办。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证书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请以上符合以上转正定职条件的教职工于9月15日前到学院办公室领取转正、定职有关表格填写个人材料,于9月18日前将转正、定职表及有关材料交回学院办公室办理,时间紧迫,请各位教职工相互转告,逾期不予办理。
附:
(一) 转正材料
1.《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转正审批表》一份
(二)定职材料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一份
2.大中专院校颁发的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3.两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办证书用)
4.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学院办公室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