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桂教学生[2012] 5号文件《关于评选2012年全区高校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评选推荐全区优秀毕业大学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院具有学籍的2012届毕业生。
二、各系推荐名额
全院共五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机械工程系、商务贸易系、艺术设计系共2名;建筑工程系1名;汽车工程系1名;管理工程系1名。
三、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秀,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在校期间必须每年都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四、评选和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系部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填写附件1和附件2(附件2一式2份,双面打印)于3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连同毕业生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上报学生工作处,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到学工处。学生工作处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3天的公示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胡晨曦
联系电话:0774-6015931
附件:1. 2012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2. 2012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二0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