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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6日 00:00  作者:  资料来源:

(梧人社函〔2013〕9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节能、环保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素质和技术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41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推荐教材
    培训内容是低碳经济基础知识,为普及性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低碳经济理念的产生和概念辨析,低碳转型的发展趋势和低碳城市建设等。
培训教材推荐使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低碳经济培训教程》。
    三、活动方式及时间
    本次活动将统一采用无纸化网络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培训对象需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络培训管理系统(http://guangxi.chinahrt.com),凭所购买的“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激活卡”(以下简称“激活卡”),激活低碳经济计划,即可进行课程学习和考试(激活卡由各部门统一到梧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购买)。考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视为成绩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1次网络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须另行交费重新参加网络培训和考试。
    本次网络培训考试情况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继续教育档案,培训时间记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时间。其中,网络培训时间为6学时(4.5小时),考试时间为3学时(2.5小时)。
2013年度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时间,从2013年3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四、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统一印制的《低碳经济公需科目合格证书》。
    五、收费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收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函〔2012〕809号批准,按每人毎科50元收取。
    六、工作要求
   (一)2013年是广西大力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关键一年。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重点项目之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做好宣传发动和教材征订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培训质量,共同推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和晋升的必备考核内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都应该参加学习。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工作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和再注册登记执业的依据之一。凡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完成现阶段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评审材料。今年需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于评审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前通过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学习和考试,以免耽误评审材料的报送。
   (三)各级管理员必须在2008年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理顺、整理、规范信息管理平台,并将培训和考试人员相关信息按照附件以电子表格报送。《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信息导入模板》放在梧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网站相关专题链接,管理员可自行下载使用。
   (四)为大力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今后每年将组织开展不少于1门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活动(形式为网络培训和考试)。为此,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应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熟练掌握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发动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尽早登录学习平台,完成本年度的培训考试任务,并认真做好总结。
    七、其他事项
   (一)梧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3856118 3836318(传真)。
电子邮箱:3817858@163.com
网址:(http://wuzhou.gxpta.com.cn/
   (二)网络培训考试客户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咨询:400-0666-099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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