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梧州职业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2年6月13日印发。为了充分调动我院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激励教学研究与产学研工作的开展,现组织院属各部门对一年来(2012年6月13日至2013年6月13日)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申报学院奖励。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办法》中的规定,申报本次奖励的科研成果含科研课题、项目成果、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科研论文、已出版的学术著作等;
2.院属各部门按照《办法》中规定的范围、条件做好申报奖励的资格审查和初评推荐;
3.院属各部门申报奖励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必须包括:
(1)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交教学科研处审核备案后,原件退回。
(2)各部门报送加盖部门公章的《梧州职业学院教师论文发表情况统计表》和《梧州职业学院教师教材编著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各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 wzzyjkc001@163.com)。
(3)凡未按本通知要求上交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且未经教学科研处审核的,一律不予备案和申报奖励;
(4)论文尚未发表或作者单位未署名梧州职业学院者,不予受理。
(5)以上申报奖励的科研成果材料务必由各部门统一组织初评、推荐及报送,我处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材料。
4.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逾期将不受理。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邱老师,联系方式;6015922。
教学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