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有关政策,我院定于12月下旬面向学院内部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表现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贡献。
(二)身体条件
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资格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相关年限计算截至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
3、具备高校或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本院内聘任教师,人数4人,为非实名制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梧州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要求》。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组织部(人事处),电话:0774-6015914
(三)现场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9日-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四)现场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二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五、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相关知识。
(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三)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考试通知,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笔试成绩于考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次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考核人选,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在考核过程中,通过查阅个人资料档案对考核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个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
咨询电话:0774-6015914 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2091541
附表:
1. 《2013年梧州职业学院招聘非实名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2. 《梧州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要求》。
梧州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