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本站首页  新闻焦点  通知公告  领导关怀  校园生活  高教信息  理论学习  党建之窗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学院2016年10月"两学一做"学习安排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 00:00  作者:  资料来源:党委宣传部

学习内容

学习要求

一、全体党员必学

1.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2.《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

3.《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论述摘编》

4.《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

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6.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7.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精神

8.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胡锦涛文选》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

9.《胡锦涛文选》

10.《中国共产党章程》( 20121114修订版)

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13.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

二、党员领导干部加学

1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15.《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三、党务工作者加学

16.毛泽东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及习近平关于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批示

17.《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18.《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1.院属单位(含系、部、处、室和党支部,下同)固定学习时间为周五下午;各中职学校集中学习的时间根据本校情况自行确定,但必须相对固定。

2.院属单位、各中职学校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

3.院属单位、各中职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理论学习,每次集中学习要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并尽可能留存照片,

4.院属单位、各中职学校应于每月最后一天将本月学习情况报学院宣传部。

5. 院属单位、各中职学校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并组织好本单位的理论学习,保证学习的时间和人数。

 


上一条:2016年非实名制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下一条:梧州职业学院2016年第二教学楼负一楼局部机床设备搬迁校内招标中标公示

关闭

    学院代码:14171    |    ICP证编号:桂ICP备18012407   |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102号    |    版权所有©梧州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0774-6015929  |  地址: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 88号  |  邮编:543002  |  学院办公室:0774-6015921 |  邮 箱:wzzyxy@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