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梧州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工作安排如下:
一、笔试:
(一)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 -10:30,梧州职业学院第一教学楼107教室。
(二)笔试成绩于当天中午在考场外公布。按笔试成绩排名,按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二、面试:
(一)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 -16:30,梧州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七楼第五会议室。
(二)面试考生须提前三十分钟到行政办公楼七楼A722办公室候考。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统一集中公布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
以考试总成绩,按设岗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学院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
七、考生在10月19日当天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入场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材料提供不全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八、笔试、面试考核范围以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内容为主。
附件:梧州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笔试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