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突发困难补助工作,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共评选出符合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困难补助(重大突发困难批)申请条件的学生共5名, 现公示如下:
卫生健康学院(1人):
梁崴
建筑环保工程学院(2人):
邹卓梦 张以豪
乡村产业振兴学院(2人):
岑佳瞳 梁怡诗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12月26日,共计五个工作日,若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26日前反馈到学生资助中心B312,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774-6015932。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