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桂教规范〔2023〕16号)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基本情况,经各二级学院评选、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复审,动态调整后共评定出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条件的学生共7474名。公示名单如附件所示。
公示期从11月22日—1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若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上真实姓名,反馈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774-6015932。
附件:梧州职业学院动态调整2024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