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4-05-22
根据桂教师范﹝2014﹞9号文件《关于开展2014年自治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各中职学校初评、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拟推荐梧州市卫生学校刘艳萍同志参加评选。现向全院(中心)师生公示。 公示期为3天,时间从5月22日起至5月24日止,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电话: 0774-6015931、6015932
学生工作处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