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桂教学生﹝2014﹞1号文件《关于评选2014年全区高校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4年评选推荐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毕业生。
二、各系推荐名额
各系分别推荐两名学生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秀,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必须每年都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各系部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在2014届院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拟推荐名单需在系内张榜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学工处。
五、评选和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系部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填写《2014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表》(附件1)和《2014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双面打印)于3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连同毕业生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上报学生工作处,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到学工处。学生工作处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3天的公示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胡晨曦
联系电话:0774-6015931
电子邮箱:wzzyxyxgc@163.com
附件: 1. 2014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2. 2014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