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梧州职业学院201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2-11

各系部:
   根据《梧州职业学院应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试行)》有关规定,为做好梧州职业学院201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我院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推荐的人数不超过全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5%。全院2013届毕业生总人数为303人,评选推荐总名额为46人。其中建筑工程系13人、艺术设计系5人、机电工程系13人、汽车工程系9人、管理工程系6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品德高尚,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测评总成绩位于本专业学生的前1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 正确对待就业,服从祖国需要;
   7、在校期间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具有突出事迹,获得社会殊荣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8、所在宿舍每学期宿舍卫生检查均无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及格宿舍”记录。
   四、评选推荐原则和程序
   各系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由系审核提出推荐人选,在系范围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初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在院内张榜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学院领导同意,确定获奖名单。
   五、材料报送的要求和时间安排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认真填写《梧州职业学院个人推荐优秀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二份,纸张规格统一用A4纸电脑打印,表中内容可打印或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主要表现栏要用第三人称填写)。各系对申请人的条件和上交的材料要严格审查,登记表的文字叙述要准确,文字排版要合理。各系要于2013年1月14日前将《梧州职业学院个人推荐优秀登记表》及《梧州职业学院2013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及统计表》(见附件1、2)汇总后报送我处学生科,其它材料留存申请人所在系,《梧州职业学院2013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及统计表》请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学工处邮箱(wzzyxyxgc@163.com)。
   六、评选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成立评审小组,做好申报、核实和公示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2、各系确定人选后,认真组织填写各类表格。学生工作处将对各系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查,若发现不合格者将直接退回,名额不予补充。
   3、各系在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同时,可酝酿好全区优秀毕业生的人选。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将马上进行区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附件1:梧州职业学院个人推荐优秀登记表。
   附件2:梧州职业学院2013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及统计表。

 

梧州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点击下载:附件1:梧州职业学院个人推荐优秀登记表
点击下载:附件2:梧州职业学院2013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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