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查漏补缺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习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2024-05-20

各二级学院:

为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落实落细,决定对2024届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进行再次摸排,排查因各种变故新增的困难毕业生,动态掌握困难毕业生底数。确保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受理和补贴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一)发放范围

我校符合条件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2024届高职毕业生。

(二)发放对象

1.身患残疾。指申请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3.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有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成员。

4.来自脱贫家庭。指申请人在学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攻坚期家庭)。

5.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属于特困人员(孤儿)。指申请人就读高校前或高校求学期间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

二、补贴标准

按上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

三、补贴申请材料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应积极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并集中收集汇总申报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身患残疾:(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下同);(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4)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4)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经办银行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4)家庭成员持有的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5)《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来自脱贫家庭:

区内脱贫家庭:(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4)脱贫攻坚期家庭贫困属性材料或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脱贫户证明》(复印件)。

区外脱贫家庭:(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4)脱贫攻坚期家庭贫困属性材料或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脱贫户证明》(复印件)。

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属于特困人员(孤儿):(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或孤儿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未在本次申请、逾期未递交材料,或因本人原因导致补贴无法发放的,视同放弃申领资格。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的(包括中专阶段),不得重复申请。

2.二级学院汇总材料:详见附件3、附件4

四、相关要求

(一)申请补贴的毕业生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经通知后逾期不能补齐合格材料而导致审核无法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申请人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又重复申领,或虚报冒领的,须退回补贴资金。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指派专人负责通知相关毕业生,并对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查验相关原件,确保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

(三)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请准备纸质版,二级学院填写的汇总表请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二级学院将以上材料于2024年5月28日前报至实习就业指导中心;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麦进谊老师。

请各二级学院负责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老师及相关辅导员进 QQ群(见OA下文)。


附件:1.“一卡通”银行卡基础信息采集表(二级学院填写)

2.高校、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3.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0614(二级学院填写)

4.梧州市本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银行卡确认表(二级学院填写)


   实习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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