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实训)室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

作者: 时间:2024-10-10

实验(实训)(实训)室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

(供参考,可根据二级学校、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实训)室情况拟定)

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安全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实验(实训)室负责人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心。

二、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和本实训基地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二级学院和本实训基地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等区域的安全管理。针对上述实验(实训)室,具体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1、制定、完善本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张贴在适宜位置。

2、建立本实验(实训)室危险物品购置、使用、存放、维护、处置以及人员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档案。

3、严格执行实验(实训)室准入制度,禁止未通过实验(实训)室安全知识培训考试或未取得相应岗位资质的人员进入本实验(实训)室开展相关工作。

4、对进入本实验(实训)室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操作培训,指导其在实验(实训)室内的实验(实训)及其他活动,确保相关人员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与在本实验(实训)室内开展实验(实训)活动的老师签订实验(实训)室安全使用承诺书,并督促其与指导的学生签订实验(实训)室成员(指导教师、学生及校外合作工作人员)实验(实训)室安全承诺书。

6、每周进行一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定期进行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严重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前应立即暂停相关实验(实训)活动,并及时上报实训基地和学校相关部门。

8、对未认真履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职责或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实训基地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长期有效。

若责任书内容需修改、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发生变更等,需重新签订责任书。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二级学院、实训基地主任和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各一份。

二级学院:         实训基地主任:        实验(实训)室负责人:

(盖章)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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