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负责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安全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二级学院负责人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心。
二、参加学校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二级学院各项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全面负责二级学院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适合本二级学院的各项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2、定期对本二级学院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指导。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学校和二级学院、实训基地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指出其不当行为并督促改正。
3、与本二级学院下设各实训基地主任、实验(实训)室负责人签订“实训基地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本二级学院的实训指导老师与指导学生签订实验(实训)室安全承诺书。
4、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本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存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严重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前立即暂停相关实验(实训)活动,并及时上报学校和学校相关部门。
6、定期组织本二级学院下属实训基地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负责组织本二级学院工作人员完成学校和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本二级学院具有安全风险的实验(实训)项目,对实验(实训)风险等级超过现有防护能力的项目,督促实验(实训)室通过升级改造等方法获得相关实验(实训)活动资质;如短期内配套设施不能解决,且采取其他相关措施也不能保证安全的,督促实验(实训)室调整实验(实训)内容使其风险等级不高于防护等级。
9、做好本二级学院下属实训基地的实验(实训)室安全设施建设规划,上报学校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以便于上级组织对下一年度工作的安排。
10、对未认真履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职责或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学校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如责任书内容需修改或二级学院负责人发生变更,需重新签订责任书。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管校级领导和二级学院负责人各一份。
分管校级领导:(签名) 二级学院负责人: (签名)
单 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