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部署与要求,教务处提出以下期末考试要求。
一、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考查科目时间为7月5日、6日、7日;考试科目时间为:7月8日、11日、12日。
二、 考查、考试期间所有课程停上。各班级按照考试安排表进行考试。没有考试安排的时间,由各班级自行复习。
三、 如有病假、事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请学生于考试前自行到教务处办理缓考等手续。
四、 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如有身份证或学生证丢失等情况,请学生于考试前找学工处辅导员开具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六、 如有学生无故缺考,一律取消补考资格。
七、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或作弊行为,一律严惩。
梧州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1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