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处开展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作者:文:林培思,图:梁耀光 时间:2019-05-15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文件要求,于4月29日-5月20日期间在全院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5月15日下午,在教学科研处副处长曾祥海同志的带领下,重点对西校区卫职部医药卫生实训基地三号楼的实训场所开展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低值品管理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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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检查药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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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检查工作台账

在检查中发现:新建实验(训)室的安全操作规范没有及时上墙,实验(训)室无实验室运行记录本及安全责任人标牌和贵重药材保管欠妥当等问题。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卫职部立即进行整改,同时提出以下措施:

1.尽快制定完善实训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2.建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完善院系二级安全责任体系。

3.成立实训室安全检查督查组,定期对所辖实训室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值班值日制度完善,相关记录材料完备。要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跟踪整改、闭环管理。

我处将进一步加强督查,确保学院所管辖的所有实验实训场室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对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认真汲取发生在高校实验室的安全事故教训,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责任体系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文:林培思,图:梁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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