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中职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梧法治办〔2015〕18号)精神,现将学院(中心)考试办法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 2015年12月14日早上8点开始,至2015年12月25日18点结束。
2.考试人员: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其中学院、城建校、农机校的教职工在学院的两套软件考试,其他中职学校教工在本校考试,使用的是去年安装的软件。
3.考试方法:考试人员根据《学员信息模板》上自己的登陆账号登陆考试网站,登陆后会显示您的姓名,请认真核对后再开始考试。如有问题请联系网络中心白老师15078166626、苏老师13517748270。
4.由于每套软件只能供100人考试,学院只有两套软件,在学院工作的部分中职教师如果《学员信息模板》没有名字的,请到您所在的中职学校考试,以免学院出现有职工不能考试的现象。
5.考试结束,请各中职学校把参加考试的职工名单报学院纪检监察室,以便统计人数上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梧法治办〔2015〕18号)
2. 学员信息(该名单是去年名单,请各部门及城建校、农机校认真核对,于12月10日前报送名单到纪检室,以便供网络中心录入系统)。
梧州职业学院
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