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上级纪委的指示和决议,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根据形势和任务,对本校党组织和党员提出严格党的纪律的规定和要求。
二、监督检查同级党委、党委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以及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党委及上级纪委汇报。
三、协助学校党委组织开展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按照职权范围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揭发、检举和控告,检查、审查和处理本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查办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按管理权限决定给予或撤销纪律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
五、协助党委对党员干部和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党性和清正廉洁教育,不断提高干部和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促使他们牢固树立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保证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六、协助组织部门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考核考察工作。
七、 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