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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证书遗失(损坏)后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的管理规定

作者:来源:教学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8-06-19点击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8〕6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第41号令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方便学生办事,现就规范我院学历证明书管理工作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办理依据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均为一次性证件,应妥善保管,如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需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应当出具相应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办理对象
我院毕业且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三、办理流程
1.学生登录梧州职业学院校园网下载(http://192.168.1.202:8020/)下载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2.学生持有效证件,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小二寸蓝底照片两张到教学科研处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
3.因学生本人不能到校补办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有被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委托人凭身份证和委托书到教学科研处办理毕业证明书。
四、学校核实
学校根据申请学生上交材料进一步核实,根据毕业证书是否经过电子注册的情况,核实无误后,分别按上述程序办理。
五、网上标注
学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后,学校将在学信网上同时做相应的标注并告知学生了解情况。
六、办结时间
毕业证明书从递交申请到网上标注流程的办结时间原则上不超10个工作日。
七、其他
1.本管理规定由教学科研处解释。
2.本管理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梧州职业学院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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