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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职业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考核简章

作者: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3-15点击数:

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院教师岗位实际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出优秀的人才。

二、直接考核原则

(一)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的原则;

(三)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

(四)公平公开、民主监督的原则。

三、直接考核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高尚,师德考核合格。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行政处分立案或党纪处分立案期间的人员,不予参加本次考核。发生一级教学事故者在三年内不予参加考核;受到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者在影响期内不予推荐参加考核。

四、考核对象

(一)梧州职业学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取得非实名编制后,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经所在教学单位综合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申请参加考核。

(二)梧州职业学院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的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取得非实名编制后,近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经所在教学单位考核合格可直接推荐转实名编制。

五、考核程序

(一)公布岗位考核细则。由梧州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梧州职业学院招聘量化评分细则》(附件1)。

(二)申报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认真如实填写《梧州职业学院招聘考核评分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个人材料PDF文件,由梧州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评价。梧州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人员按岗位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本次考核拟聘用45名人员。

(四)公示结果。公示考核人员的得分结果及拟聘用岗位,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上报材料。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院将考核得分结果上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六)办理手续。按招聘简章办理考核、体检、公示手续。

六、考核材料上交清单

(一)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只需提供《梧州职业学院招聘考核综合评价表》(附件3)。

(二)其余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提供《梧州职业学院招聘考核评分登记表》(附件2),《梧州职业学院招聘考核综合评价表》(附件3),并按附件4《梧州职业学院招聘考核人员岗位竞聘材料》模板清单将个人材料扫描生成PDF文件。

(三)考核人员需到各职能部门申请开具相关证明,其中:学生管理部门提供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证明;教学管理部门提供全日制教学工作量证明;学院教学科研处提供经学院或中职学校推荐学历生参加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指导工作量证明;学院培训中心提供非全日制教学或培训工作量证明;人事部门提供行政人员工作证明,个人基本情况、历年年度考核结果。

(四)学院各教学单位把课时统计表(课时统计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5日,教学周为18周)报教学科研处审核。

(五)各职能部门把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证明材料提供给考核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到学院纪检监察室。

(六)各教学单位按规定时间节点将本部门考核人员纸质材料《梧州职业学院招聘考核评分登记表》(附件2)《梧州职业学院招聘考核评价表》(附件3)交到学院组织部(人事处),个人电子材料汇总后发到邮箱:wz6015914@ 16(三)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资格。组织部(人事处)按教学单位接收考核材料,不接收个人递交的考核材料。

(七)所需提供个人材料如下所列,具体评分细则见《梧州职业学院招聘量化评分细则》(附件1)。

1.《梧州职业学院招聘考核评分登记表》;

2.工资大表第一页(或工资变动登记表);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双师型”教师资格证或“一体化”教师资格证;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6.行政职务任职文件;

7.行政人员工作证明

8.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证明;

9.个人获奖证书;

10.近3年来有考核优秀的年度考核登记卡;

11.课题、发明创新、论文、教材等业绩成果;

12.论文发表真实性证明(附:知网、万方、维普三网之

一查询截图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版网站:www.sapprft.gov.cn 对竞聘人员的论文发表进行真实性核查)。

、注意事项

(一)参加本次考核的人员按《梧州职业学院招聘考核人员岗位竞聘材料》(附件4)提供的模板整理个人考核材料。

(二)考核材料中出现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证明、行政人员工作证明的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教学平均周课时、非全日制教学培训平均周课时、学生技能大赛指导课时等证明的工作量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5日(教学周为18周)。

(三)各类证书、证件的原件由考核人员所属部门(教学单位)负责审核,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考核材料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本次竞聘资格,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有受到教学事故通报人员请如实填写扣分项,不如实填写经查实取消本次竞聘资格。

(四)全日制教学和非全日制教学(培训)平均周课时请各教学单位分列两份表格填写,同时报送电子档和纸质材料。另外,教学管理部门还需提供本学期的课程安排表(纸质盖章)交到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五)论文、教材扫描件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页。

(六)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2014年版(2015年9月发行)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作为参照依据。

(七)在2011年5月(梧编[2011]3号文明确增挂“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的时间)以后,各中职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命以学院发文为准。

(八)个人竞聘材料与之前提供的材料内容出现相矛盾的情况,需在本次提交材料时同时附上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予以说明,否则此项分值按零分计算。

九、附则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梧州职业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方案解释权属梧州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梧州职业学院招聘量化评分细则》

2.《梧州职业学院招聘考核评分登记表》

3.《梧州职业学院招聘考核综合评价表》

4.《梧州职业学院招聘考核人员岗位竞聘材料》

梧州职业学院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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